长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能开具行政介绍信吗?

导语 不能,根据人社厅发〔2016〕75 号文件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能办理计算工龄、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吗?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4,在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人事档案: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学校会根据毕业去向进行毕业生档案转递。转递后,工作单位或个人可将以后再形成的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资格等材料补充至档案中,学籍档案成为了人事档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长沙流动人员档案业务信息,获取档案查询入口/档案托管/档案转出办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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