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浏阳小学和初中民办学校招生原则一览

导语 2021年长沙浏阳城区小学和初中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已公布,详细招生内容请见正文。

  浏阳小学和初中民办学校招生原则一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核定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必须优先满足本市入学需求,在本市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长沙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在长沙市其他县市区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欺骗和强制手段招揽生源,不得违规签订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报名费,严禁提前收取学生学费,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推荐阅读>>>2021浏阳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报名指南(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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