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沙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防疫+考试纪律要求

导语 2021年12月18日,长沙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将举行笔试,所有考生应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采样检测。

  长沙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将于12月18日(周六)举行笔试,以下是相关注意事项,供大家进行参考。

  一、防疫要求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有疫情的省市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2、所有考生应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3、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4、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者黄码的(包括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标记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11月20日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12月4日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6)12月4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7)11月20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12月4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6、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9、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应全程佩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10、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12、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考生健康和疫情异常状况申报联系电话:0731-84442098。

  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将根据疫情形势以及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版块(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kzk_131379/)相关规定,了解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二、考试纪律要求

  1、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并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对号入座,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2、时间要求: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以铃响时是否到达所在考场判定);开考120分钟以后才能交卷、退场;

  3、证件要求:仅限于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若遗失身份证,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带考生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原件参考,但须在开考前到达考点学校考务办进行证件核验),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不能使用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户口本、驾照、护照、港澳通行证、乘车证明、身份证办理证明等证件或证明参考;

  4、可携带物品:仅限于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规定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手机、计算器、电子手环、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必须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带入座位者一律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作违纪处理;

  5、禁止在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以外的任何地方书写本次考试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彩色打印的健康码纸张等,发现书写考试相关内容的,一律没收,按违纪处理;

  6、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7、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试卷、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试卷内容属于绝密等级,随意带走或传播试题内容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8、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考试结束后,请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特别是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避免遗落丢失;

  10、考生车辆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时间和交通路线。由于考试人数众多,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者携带一名驾驶员即停即走。

  原文链接>>>长沙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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