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最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导语 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长沙市最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2月2日

  1月中旬长沙市发布《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优化了人才落户购房条件。

  (1)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已经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同样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通过其他方式落户长沙的,仍须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不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

  (2)对湖南省内地、州、市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长沙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