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技术人才购房资格条件(长沙户籍+非长沙户籍)

导语 2023年9月22日长沙住建局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不论是否具有长沙户籍,购买首套房都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9月22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的要求,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

  二、本市商品住房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满 4 年,可进行转让。

  三、坚持以需促供、以供保需、供需联动、系统平衡,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供应。

  四、本通知自2023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馨提示:

  ①长沙户籍单身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如果把该套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在购房资格审核时,该房屋不计入购房资格套数,按政策可再购买一套住房。非长沙户籍的,在长沙只有1套房子,盘活租赁之后,同时满足有24个月社保或个税的条件,同样可以购买第2套房。

  ②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二是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三是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对于拟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符合二孩及以上认定条件但不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的,仍不能凭《实施细则》直接购买商品住房。

  ③根据长沙新发布的《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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