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住房租赁新政 租购并举正式落地
导语 长沙出台住房租赁新政:《关于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这就意味着租购并举于长沙正式落地。
2018年长沙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从税收优惠、公共服务、公积金等多方位入手,并从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这就意味着:自2017年7月开始的“租售并举”,在“十二城”试点一周年后,于长沙正式落地。
长沙住房租赁新政重点内容
①总体目标
到2022年,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 200万平方米以上租赁住房、盘活300万平方米以上存量住房;
培育9家以上住房租赁龙头企业;
建立住房租赁官网平台,保障租购同权,逐步形成规则明晰、监管有力、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②税收优惠
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 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按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按 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 计算缴纳增值税,减按 4%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本市已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已承租居住的,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④扩大租赁住房增量
2018年至 2022年,全市每年应建设不少于 50万平方米、1万套以上各类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