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全面推行交房交证

导语 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内,尚未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必须实施交房交证。

  根据《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内,尚未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必须实施交房交证。

  长沙将通过流程再造、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认共享等内容的改革,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主动作为,提高相关部门办事效率,在新建商品房交房后90天内完成不动产登记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交房,交房后60天内办理好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首次登记后30天内为资料齐全的业主办理好不动产转移登记(户证),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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