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交房即交房产证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根据《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2020年5月1日起,长沙县将全面落实“交房即交证”的工作机制。

  长沙县交房即交房产证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0年9月27日

  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于2020年5月1日出台,试行一年。《方案》要求, 该县所有房地产项目纳入规范管理范围,所有项目在新供土地及预售批准时,明确“交房即交证”工作。

  实施范围是指长沙县辖区内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包括商业、商住、住宅、工业地产项目等)。

  实施对象:

  1、2020年5月1日起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房地产项目;

  2、2020年5月1日起,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

  3、2020年5月1日以前,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销售,但暂未进行商品房交付的房地产项目,如工期进度、验收手续等符合交房即交证工作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可自主向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自愿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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