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普通雇员招聘2023
导语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元月5日-2023年元月9日。
2023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及中心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工作地点: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s://www.cshr.cn/)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及职数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元月5日-2023年元月9日。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2)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登录长沙人才网按要求填写《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表格带报名者彩色免冠电子寸照。
(4)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为PDF文件后统一存入一个压缩文件夹内,压缩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wywxzj@163.com,我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料予以保密。联系电话:0731-84662185。
4、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2:2023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中心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防疫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2),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考前24小时内电子健康码(彩色打印)、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八、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2、笔试为闭卷考试,答题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考试地点: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长沙市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栋四楼)。
4、现场查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卡”),进入考场,上交手机。
九、面试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可进入面试复审。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2、不按时参加面试复审(迟到10分钟以上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在报考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
4、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考核。
6、现场查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卡”),进入考场,上交手机。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进行资格终审。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3、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心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4662185
2、监督电话:0731-8466197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