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普通雇员指南(报名+时间+条件)

导语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经原国家科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县级全民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薪酬及福利:普通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标准及有关政策执行,社保、公积金等按政策规定缴纳。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说明:

  1.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8月13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和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及微信公众号“创新长沙”公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8日(周日)、19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优楼1栋213室。

  报名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

  (1)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文字综合,满分为100分。

  3.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均入围。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另行通知。

  2.体检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实施,通过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录取人员需与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签定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六、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部:0731-82842001

  2.监督电话: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纪检监察室:0731-82842001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人事处:0731-8866816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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