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财务工作人员一名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财务工作人员一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共1人,为财务评审岗。
二、薪酬待遇
工资面谈或电话咨询,按国家有关政策参加社会统筹保险。
三、应聘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应聘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财务处劳务派遣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
四、招聘岗位
财务评审岗
(一)岗位职责
1.参与工程概预算的审核工作。
2.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类项目的审核工作。
3.参与相关文件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4.参与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从事5年及以上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熟练掌握概预算编审等造价业务,具有大型土建项目编审经验。
4.职业及职称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资格。
5.其他要求:
(1)熟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国家标准等行业规范,熟练掌握智多星、广联达、PKPM等计价软件;
(2)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协调合作能力,熟悉行政办公事务;
(3)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诚信公正,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填写《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汇总表》发至 hnujcc@hnu.edu.cn (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发送),应聘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2日(星期日)。
2.初选。10月中旬,学校根据岗位申报择优确定面试考察对象。
3.面试考察。10月中下旬,学校组织面试考察,主要考察岗位适应性及综合素质。通过初选的应聘者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公示,合同签订。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我校签订《上岗协议》。
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31-88823905,胡老师。
附件1:计划财务处劳务派遣招聘信息一览表
附件2: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
附件3: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