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选聘教师及管理人才简章

导语 近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30名优秀骨干教师及教育管理人才。

  原标题:2014年长沙高新区选聘30名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简章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30名优秀骨干教师及教育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长沙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湖南一师虹桥实验小学、麓谷中心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现诚邀各类优秀教师及学校管理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选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三、选聘计划及程序

  (一)选聘计划:

  (二)选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试教—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副校长、副园长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相应等级的绩效奖励。骨干教师经长沙高新区教育局认定后,在任期内享受区级骨干教师待遇。

  四、选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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