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宁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城区户籍人员。
宁乡市公租房申请对象分为符合条件的本县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宁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城区户籍人员。
附申请方式:
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公示后由社区将资料报送至住房保障中心审批,住房保障中心对申报材料及调查情况进行登记、公示、对符合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登记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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