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是多少钱?

导语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规定,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大学生参保对象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长沙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省部属医疗机构五个级别,不同医保机构报销起付线如下:

  1、职工医保/灵活医保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按70%比例支付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
按60%比例支付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按60%比例支付

  2、居民医保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规定,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大学生参保对象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相关链接>>>长沙医保报销指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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