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慢特病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办理指南(附流程)

导语 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相关病历及检查资料、《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资料,至长沙市门诊慢特病初审医院申报,经专家委员会复审合格后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根据长沙市医保局消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病种纳入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流程如下:

  1、资格认定

  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相关病历及检查资料、《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资料,至长沙市门诊慢特病初审医院申报,经专家委员会复审合格后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申报成功后,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服务专区,查询个人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情况。

  2、选择定点

  注意:跨省就医前,需要自助查询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结算开通情况。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选择就医地,输入定点医疗机构名称,查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结算开通情况及支持病种;也可以点击“更多筛选”,在“开通类别”中选择“门诊慢特病”,就可以查询就医地开通的所有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3、持码卡就医

  跨省治疗门诊慢特病,参保人无需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将按照就医地要求,专病专治,合理用药。

  治疗时,如产生了与申报病种无关的其他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将按普通门诊费用和其他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分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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