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紫华郡定向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资料+流程)

导语 紫华郡12-13号栋项目作为园区定向公共租赁住房,自贸区、经开区、会展区等范围内稳定入驻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原则上以企业(用人单位)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

  为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回租紫华郡12-13号栋项目作为园区定向公共租赁住房,着重解决园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先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申请对象

  自贸区、经开区、会展区等范围内稳定入驻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原则上以企业(用人单位)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自有住房低于15㎡);

  (3)收入符合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4)企业、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和财税关系在长沙县(经开区)内;

  (二)用人单位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长沙县定向配租公租房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申请人汇总表;

  (5)单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单位出具的员工稳定就业证明,并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

  三、配租流程

  定向园区公租房配租流程按申请登记、资格审核、轮候配租、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和办理入住的程序进行配租。

  (一)申请登记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对象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带齐资料统一到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政务中心二楼24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或由园区帮代办以及楼栋管家代为转交申请资料)。申请材料等详细情况请咨询工作人员。(紫华郡:咨询电话 81865642,地点:紫华郡12栋410)。

  (二)资格审核

  县住建局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审批,将通过审批的对象纳入定向配租住房保障范围。

  (三)轮候配租

  县住建局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配租,签订《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因房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立即配租的,自动将申请对象纳入轮候配租名单,待有适配房源再按审批通过的时间顺序进行配租。

  (四)办理入住

  申请对象持《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单》到紫华郡项目楼栋管家处领取钥匙,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四、租金标准

  盛地领航城和紫华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6元/月/㎡(建筑面积),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约定另行支付。已入住并签定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照原合同执行到期,到期后按照新租金标准收缴;新入住或合同到期续约的按照新租金标准进行收缴。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84060137,地址:望仙路73号2楼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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