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报销标准(居民+职工)

导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支付比例为90%。

  长沙医保报销标准(居民+职工)

  更新时间:2023年6月1日

  1、职工医保

  ①门诊报销

  ②住院报销

  ③大病报销

  2、居民医保

  ①门诊报销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校校医院或医务室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一个结算年度内,城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报销比例为70%(实际报销额度为560元)。

  ②住院报销

  ③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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