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顺位抵押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导语 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顺位抵押办理需要提供本套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等。

  职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当提供《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3号)文件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的基本资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本套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表》(贷款申请时和抵押权注销后均需提供);

  2、《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3、原商业银行出具的差额部分提前还贷流水(注:在面签时提供);

  4、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一类个人储蓄卡。

  附基本资料:

  1.《湖南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不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5.在省直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开立的还贷卡;

  6.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县级以上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的房产情况证明;

  7.借款人或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近1年缴存流水和基本情况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需进行账户冻结并显示冻结信息;

  8.申请组合贷款的,还应根据受委托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9.《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提供二手房买卖协议和《契税完税凭证》);

  10.原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含抵押物信息);

  11.原贷款银行贷款还贷卡、近1年还款流水及剩余本金清单(加盖贷款银行业务章);

  12.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职工配偶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定为月收入的,在前款规定资料中可以免于提供《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文件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基本资料。

  相关链接>>>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直转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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