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导语 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以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

  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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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创业培训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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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可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前近三个月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的最低值。吸纳2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2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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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创业担保贷款

  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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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长沙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经营场所租房补贴,第1年每月800元、第2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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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税收优惠政策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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