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个人账户门诊挂号及购药标准

导语 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门急诊挂号、门急诊费用结算等功能,药店购药分为持外配处方购药和自主购药。

  一、医院门急诊

  1、门急诊挂号: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挂号缴费,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2、门急诊费用的结算:持医保电子凭证缴费,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二、药店购药

  1、持外配处方购药:

  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外配处方购药,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参保人员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

  (2)定点零售药店读取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

  (3)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如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需由现金补足。

  2、自主购药: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关费用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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