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导语 长沙离婚需要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 至少须有一方当事人户口在本省辖区内;

  2、 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

  3、 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4、 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6、 已进行离婚冷静期申请并已期满。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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