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育龄期内夫妻双方或者符合规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原规定要求死亡的子女必须是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现存活的子女也不得超过18周岁。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5、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结婚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6、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均可以申领;
7、再婚夫妻双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以申领;但双方均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
办理材料
1、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含子女的)的复印件
2、节育措施证明(夫妻双方任意一方)
3、申请人户籍地村(居)委会、单位审核过的《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的向女方所在单位、单方的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并核实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3、办理。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免费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