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医疗保健外新生儿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在新生儿出生所在地家庭出生的,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没有获得签发机构资格的,由出生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其签发程序:

  1.申请。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到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领取并填写《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2.提交相应的材料;

  (1)基本材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材料

  浏阳在家庭出生的新生儿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3.签发。新生儿出生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对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上述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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