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

导语 2020年7月以后就业(新参保)再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长沙市本级失业补助金申请采取全程网上、手机APP经办,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以下是保障对象及市本级标准。

  1.2020年7月以后就业(新参保)再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2.2021年1月以后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或2021年1月后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发放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2021年1月以前失业或领金期满未就业的不符合领取条件。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失业补助金统一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注意:自2022年4月1日起,长沙市本级、望城区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5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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