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优惠政策一览
导语 长沙县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有政策优惠,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提高15%等。
长沙县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优惠政策一览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0日
80周岁以上城乡参保人员,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提高15%;
三类收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
二类收费标准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
一类收费标准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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