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胎、二胎、三胎均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或者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但在本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均可实行生育登记。点击查看:长沙生育登记指南
2021年12月03日,《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文件第十二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文件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简称全面两孩政策。
产假的享受标准:
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购房政策:
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 2 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市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
>>>长沙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
2、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1、最高额度:8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2、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
2024年n倍数=14
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最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
3、三孩育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长沙市户籍(含夫妻中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2022年7月30日《工作方案》文件印发后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每孩次一次性补贴1万元。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夫妻收养的子女;
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文件详情>>>>关于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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