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无房职工在长沙开福区申请公租房条件
导语 新就业无房职工在长沙开福区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本人及家庭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等条件。
长沙开福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本人及家庭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3、在长沙市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4、符合长沙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5、非长沙市城区户籍的,持有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注意事项:
1、有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直接认定。
2、长沙市本级 (含高新区) 低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 (含) 以下,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 (不含) 至3865元 (含)。
3、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作为申请人;非长沙市城区户籍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其家庭人口为配偶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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