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通报长沙芙蓉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导语 12月4日通报长沙芙蓉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感染者,请广大市民及来(返)芙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芙蓉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其中感染者1-2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感染者3在外省来长人员中发现,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1:12月2日隔离管控,居住于东屯渡街道水云间31栋。
感染者2:12月3日隔离管控,居住于马坡岭街道芙蓉万国城一期1栋。
感染者3:12月2日外省来长,居住于湘湖街道星典时代2栋1单元。
以上感染者在长沙市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2月2日
芙蓉区:湘湖街道星典时代2栋1单元、芙蓉万国城一期1栋、东屯渡街道水云间31栋
雨花区:长沙高铁南站
12月3日
芙蓉区:湘湖街道营盘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好润佳超市(芙蓉店)、湘湖街道星典时代2栋1单元、芙蓉万国城一期1栋及附近菜市场、芙蓉万国城卫实核酸采样点、马坡岭街道壹家菜园生鲜超市(芙蓉万国城MOMA小区店)
天心区:永辉超市(南郊公园店)
长沙县:大热门精品超市(中茂城店)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芙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芙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芙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芙即检、三天三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芙,抵芙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芙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芙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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