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租房水电费退费申请联系方式
导语 按照有关规定,截止2022年6月底,未享受民用水电价格的已备案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申请民用水电价格退还。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截止2022年6月底,未享受民用水电价格的已备案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申请民用水电价格退还。
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住建保障和水电部门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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