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居民医保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导语 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

  湖南居民医保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23年1月10日

  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补助标准根据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因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拓展信息:由职工医保变更为居民医保的,其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规定,但应扣减其在职工医保期内已经报销的额度;其门诊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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