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导语 长沙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长沙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日

类型 情形 补缴政策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一个缴费年度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高已缴费月份的基数,并进行补缴
跨年补缴 跨年一般不得补缴(注: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以申请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既不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灵活养老】可获长沙灵活养老参保/缴费/查询入口,查看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账户查询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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