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导语 长沙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长沙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日
类型 | 情形 | 补缴政策 |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 一个缴费年度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高已缴费月份的基数,并进行补缴 |
跨年补缴 | 跨年一般不得补缴(注: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
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 |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以申请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既不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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