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企业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导语 ​用人单位申请公租房时,须承诺按照公租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公租房申请资料的收集、初审、公示和交件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高新区公租房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高新区公租房为定向配租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园区定向低收入申请人、人才房申请人和企业申请人,企业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在长沙高新区内的工业企业

  2、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在长沙高新区,且用人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第三产业服务性企业

  3、经高新区管委会核准同意入住高新区公租房的其他用人单位。

  二、申请材料

  (1)《长沙高新区定向配租公租房 (用人单位) 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申请人汇总表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规定材料表格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属于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属于证明文件的提供原件核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保障资格。

  三、申请方式

  用人单位申请公租房时,须承诺按照公租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公租房申请资料的收集、初审、公示和交件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高新区公租房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1)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受理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

  (2)单位公租房申请相关信息应在单位公示栏或明显处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对举报情况应予以核实处理:

  (3)申请材料按户整理后,及时交至客服中心,配合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4)根据选房公告要求,指定专人组织单位职工按时参加选房,确定集体宿舍人员名单;

  (5)会同客服中心、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对承租职工保障资格进行动态管理

  注:客服中心根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提交申请、通过资核审核认定的先后顺序确定配租顺序号和选房次序。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若续租时间不超过(含)六个月,可在租赁合同期满三个月前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无需另行签订续租合同;若续租时间超过六个月,应在租赁合同期满三个月前按申请和审核程序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续租合同,续租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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