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廉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长沙县公租房申请主要分为用人单位统一申请、非定向配租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三大类,申请人按照类别备齐所需资料后,提交至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政务中心公租房窗口。

  长沙县公租房申请主要分为用人单位统一申请、非定向配租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三大类,廉租房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主要条件:

  1、人员类别

  在长沙县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具有长沙县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长沙县公租房申请条件(外来务工+新就业无房+城市户籍)

  2、收入

  符合长沙县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65元);或持有长沙县低收入证明;

  3、社保

  截止申请之日起,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在保状态;

  4、住房

  户内所有家庭成员在长沙县无房产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材料

  1.《长沙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社区、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

  2.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申请报告(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结(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和低保近六个月流水复印件或《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原件;

  5.住房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等居住情况证明(复印件);

  6.申请补贴的需提供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租赁补贴)。

  三、申请流程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向县住建局申请。城镇户籍家庭向县住建局申请。

  1、进窗环节

  申请人按照类别备齐所需资料后,提交至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政务中心公租房窗口;

  2、审核环节

  县住建局及时进行受理,审核时间约20天;

  3、房源配租环节

  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选择房号,最终由县住建局配租房源,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申请人意愿房源(分配原则为1人1室;2人2室;以此类推);

  4、合同打印、签订及入住环节

  配租后,县住建局或物业会及时与您沟通,请及时与所在公租房物业签订合同、对接入住事宜;

  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前3个月,申请人需备齐年审资料进窗办理年审,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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