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棚户区、片区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实物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分为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保障两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只能享受货币补贴,棚户区、片区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实物保障。
购房申请所需条件:
棚户区、片区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且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同时未申请其他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的下列被征收对象,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1. 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是指私有房屋产权人本人或经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产权继承人、共有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2)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 公房承租人是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2)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
3. 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是指与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户口在同一征收地址上且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前已迁入拆迁地并居住在此的父母、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户口在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并居住在征收范围;
(2)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
(3)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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