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租房轮候规则是怎样的?

导语 长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轮候制度,对符合规定标准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

  长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轮候制度,轮候满1年后配租的,应当重新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轮候规则如下:

  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按住房困难程度、收入高低、申请顺序等因素排列轮候顺序,对于孤老残疾、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以及重点工程符合条件的私有房屋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及被征收房屋关系人可优先配租。

  1、对符合规定标准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

  2、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期内得到保障;

  3、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可设立最长住房保障期限,着力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4、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施重点保障。

  5、对符合本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伤病残退休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城镇残疾人家庭、城市见义勇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等,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分配。

  6、对符合本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相关链接>>>长沙公租房申请指南(外来务工+新就业无房+城市户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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