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在外地生小孩怎么报销?

导语 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前门诊费用报销。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取消异地生育备案,但就诊医院须为就医地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在异地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的异地分娩医院需为当地生育保险协议医院)。

  2、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前门诊费用报销。

  相关链接>>>长沙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指南(标准+材料+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长沙生育报销相关内容,查看生育医疗报销/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领取及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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