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湖南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70%
二级医疗机构 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 60%
三级医疗机构 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60%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注意: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相关链接>>>湖南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起付线+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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