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湖南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注意: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相关链接>>>湖南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起付线+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70%
二级医疗机构
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
60%
三级医疗机构
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60%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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