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与市直公积金余额如何合并?

导语 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登陆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选择“个人异地转入”,根据提示录入相应信息即可申请将异地的公积金转移至长沙。

  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以将省直公积金余额合并入市直公积金账户中。

  转入入口:

  ①长沙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

  ②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

  转入流程:

  选择相应渠道登录账号,选择“个人异地转入”,根据提示录入相应信息即可申请将异地的公积金转移至长沙。

  注意事项: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2.异地中心对转出职工有哪些条件要求,需要咨询异地中心。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