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导语 自2023年6月6日(星期二)起,长沙不动产中心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等业务,并设定一个月 (6月6日一7月5日)的过渡期。
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向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湘建房[2022] 47号)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57号)等要求,并报经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我中心将全面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备案业务·(含购房资格审核业务、商品房合同备案业务、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业务,下同),同时推行《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版和现售版,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线上办理网签备案等业务
自2023年6月6日(星期二)起,我中心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等业务,并设定一个月 (6月6日一7月5日)的过渡期。即:自2023年6月6日起,新申请的房屋备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并通过网签系统上传,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办理,不再另行提供纸质材料在各业务网点办理过渡期内,未办结的线下业务,可继续按线下流程办理;7月6日以后,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二、关于合同示范文本的启用
1、关于合同示范文本的启用时间。在实行线上办理网签备案业务的同时,在网签系统中启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定两个月(6月6日-8月5日)的过渡期。即: 2023年6月6日之后,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过渡期内,6月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也可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8月6日后,所有项目网签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
2、关于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修改和固化。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对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我中心将对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固化,买卖双方可在网签系统中使用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销售场所公开拟使用的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文本注意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请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系统升级、线上业务办理和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准备工作,具体业务操作流程详见《湖南省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长沙市)升级版操作指南》合同示范文本可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网上查询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 8466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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