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导语 申请人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

  注意:

  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重病是指: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导致失明的)、尘肺、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寒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20种疾病。

  二、补贴标准

  湖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分两个档次。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50%发放。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不低于1100元每月和550元每月。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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