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要满三年才可以申请吗?

导语 是的,高校毕业生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

  问:湖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要满三年才可以申请吗?

  是的,高校毕业生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必须将学费补偿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相关链接>>>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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