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对象有哪些

导语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可以享受税务优惠。

  优惠对象: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他优惠对象: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相关链接>>>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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