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沙关于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导语 2023年11月13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对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落户政策有调整,具体通知见正文。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湘公发〔2023〕2号)、《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长办发〔2021〕7号)、《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规定,经报请湖南省公安厅批准,对我市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优化如下:

  一、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可随迁/投靠

  取消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

  >>>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所需条件+材料

  二、大中专学生拥有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在校生落户放宽

  放宽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限制,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我市有就业意向的,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申请指南(条件+入口+流程)

  三、放宽长株潭地区落户条件

  包含区域: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

  落户对象: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投靠落户办理指南

  四、符合本通知规定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提交相关凭证材料。

  本通知未另行明确的其他事项仍按《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执行。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长沙市公安局之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信息来源:长沙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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