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省直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需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提前部分还款需满足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每月1-19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可进行办理。更多详情请见正文。

  提前部分还款需满的条件:

  1,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2,每月1-19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

  3,在柜台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须达到1万元(含)以上,原则上每年对冲1次;在微信、APP和网厅等线上渠道或在柜台使用现金部分提前还贷的,还款金额须超过1万元(含)。

  4,客户使用自筹资金还款的,需将自筹资金汇集于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还贷账户内。

  5,借款人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贷款的,婚后使用配偶的公积金办理月对冲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年对冲)等业务,需由公积金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省直公积金缴存/提取入口,查看缴纳标准、贷款指南、提取指南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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