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公告

导语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我们诚邀优秀人才加入,共谋学校发展蓝图。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湖南师大附中)是一所具有120年办学历史的三湘名校,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学校系省属高中,坐落在风光秀丽、人文荟萃的岳麓山下,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成绩卓著,被社会公认为真心实意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窗口学校,被省教育厅确认为“湖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样板学校”,享有“金牌摇篮”“教改先锋”“办学典范”“担当楷模”之美誉。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湖南师大附中大泽湖校区(以下简称新校区)将于2025年秋招生开学。新校区位于长沙市望城区腾飞路与金星路相交的东北角,占地110亩,举办三年制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约3000人。新校区由湖南师大附中实行“一校两址”一体化管理模式,新校区的教职工配备和经费保障,分别由省委编办、省财政厅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省属高中办学要求进行编制配备与经费安排。新、老校区在教育教学、师资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均实行统筹安排。

  为满足学校事业新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们诚邀优秀人才加入,共谋学校发展蓝图。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师范大学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6个;招聘计划10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将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流程: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进入“通知公告”→点击“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登录报名”→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核对报名信息后,确认提交。

  应聘人员报名完成后,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携带报名材料到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以后);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A类岗位:在现场确认环节,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2)B、C、D、E类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及各环节考试具体安排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B、C、D、E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师范大学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以片段教学与专业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2)应聘B01-B13、B16-B17、C01-C09、C12-C16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完成现场确认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3)应聘B14-B15、C10-C11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完成现场确认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总分100分。

  (4)应聘D、E类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完成现场确认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D、E类岗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C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D、E类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师范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5099(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举报电话:0731-88645399(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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