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导语 长沙市公安局发布通告,6月11日8时至6月15日18时,长沙国际会议中心、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及两地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按规定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长沙市公安局发布通告,6月11日8时至6月15日18时,长沙国际会议中心、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及两地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按规定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滑翔机、航空模型、穿越机、滑翔伞等。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长沙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和“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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