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津贴7月1日起一键直达个人速领申领指南(申请条件+发放标准+申请流程)
导语 长沙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大升级,将于7月1日起直接发放至个人超全的申领指南已经为大家准备好啦,都整理好放在下边了,快来一键领取。
1、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
2025年7月1日起,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2、申领条件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医保发〔2020〕23号)第三条,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无生育津贴待遇。
3、发放标准
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4、发放天数
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的有关规定,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75 天产假。
5、申领流程
一、注册登录医保单位网厅
用人单位注册登录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网址: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hallunit/#/login)。
二、申报录入
选择“经办业务——生育津贴——申报录入”,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标*项为必填项),点击“提交”。
重要提示:
1.须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缴费到账且生育医疗费用已通过生育保险报销后,再进行生育津贴线上申报。
2.“拨付对象”须在下拉选项框中选择“个人”。
3.“银行信息”录入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开户银行大类,无对应银行均选“其他”;
(2)选择开户银行名称,输入关键字信息,在下拉选项框中选择对应开户银行(如无对应银行选择,可联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3)正确输入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号和户名。
三、申报打印
点击“申报打印”,选择打印相应申领表,按要求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确认
点击“申报确认”,勾选申报对象,点击“上传附件”(标*项为必传资料),按要求上传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勾选申报对象进行“确认申请”。如系统提示“校验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原因排查处理或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咨询办理。
6、生育津贴查询
(一)用人单位查询途径:用人单位登录医保单位网厅,点击“生育津贴——进度查询”可查看业务经办状态。如审核未通过,可点击查看相应“审核意见”。如单位需要支付凭证,可通过“生育津贴发放支付凭证打印”功能,选择相应人员进行线上打印。
(二)个人查询途径:参保女职工本人登录“湘医保”APP或小程序,首页选择“业务办理——更多——查询业务——生育津贴业务进度查询”,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及相关信息。
微信搜索【长沙本地宝】,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里回复【生育津贴】即可获得长沙生育津贴最新消息、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缴费比例、保险入口、津贴领取进度查询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