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导语 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一次伤残补助金七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退岗后按月发放) 解除劳动关系时

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支付)

工伤医疗补助金

(基金支付)

7级 13个月本人工资 / 15个月本人工资 15个月本人工资
8级
11个月本人工资 /
10个月本人工资 10个月本人工资
9级 9个月本人工资 /
8个月本人工资 8个月本人工资
10级 7个月本人工资 /
6个月本人工资 6个月本人工资

  说明:1、本人工资为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但计算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本人工资为解除劳动关系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

  相关链接>>>长沙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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