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导语 长沙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30日内,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于《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并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申请人。

  相关链接>>>长沙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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