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自2022年1月1日起,长沙市统一执行市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7%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0.7%。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市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具体缴费指南如下。
缴费基数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市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7%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0.7%),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缴费费率的70%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比例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地址
缴费日期及时限
缴费日期: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缴费时限: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并且在办理生育津贴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